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舱单申报新规海关和船公司权威解读

2018-08-17

从事国际贸易和物流的人士都知道一个基本行规,那就是“海关通知无小事”!

如果一般的规定和通知都是“无小事”,那么海关提前半年多就开始通知和预热的舱单申报新规有多重要,大家可想而知了!

▲海关提前半年公告,足见其重要性!

自从4月24日率先为国际外贸物流界分析海关“第56号令”, 有超过30万人次业内人士通过搜航了解了这项新规定,但部分中小外贸和物流企业仍然对于从此新规的重要性,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

为此,我们为大家收集并整理出来自深圳海关,以及最大船公司马士基带来的最新最权威新规解读,希望对大家恶补新规有所帮助!

所有外贸,货代和报关企业请务必抓紧最后的时间,做好最充足大准备,因为,留给大家准备都时间只剩下48小时了!!!

“第56号令”基本情况

1. 什么是海关总署第56号令?

英文全称:

China Customs Advanced Manifest

英文缩写:CCAM 或 CAM

新规全称:

《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

业内俗称:第56号令 或“中国版AMS”

2. 此次56号令,将影响到那些企业?

将影响所有的外贸,货代和报关企业!

无论是通过空运还是海运出口。

3. 本次舱单申报新规适应的范围?

本次舱单申报新规定包含进口,出口和经中国中转的货物。

本次舱单申报新规定包含海运和空运

4. 如果舱单没有按新规进行申报,有什么后果?

不符合规定的舱单海关将不予接收!货物被扣无法装船出运!

5. 新舱单需要提前多久申报? 当天截关当天输单还可以吗?

新舱单必须提前1天(24小时)传输给海关!

当天截关单货物不予输单!!

全球最大船公司权威解读

首先,搜航为大家带来全球最大航运公司马士基,对关从此舱单规定调整的解读以及常见问题解答。

一、请问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意味着什么?

解答:对进口至中国大陆的货物、经中国大陆港口国际中转的货物以及中国大陆出口的货物, 自2018年6月1日起,必须按照中国海关新舱单的要求将货物完整准确的舱单数据通过电子方 式发送。

如果必填的数据项缺失,海关将不予接收。

二、经中国大陆港口国际中转的货物舱单怎样申报?

解答:按照中国海关要求,经中国大陆港口国际中转的货物应提交原始舱单,即数据项要求与 进口货物相同。

客户需提交完整和准确的船运指示信息。具体的船运指示(SI)截止时间请参照 各出口国当地马士基航运的通知。

三、对近洋和远洋航线的货物,发送舱单的时限要求是否相同?

解答:对于近洋和远洋航线的货物而言,发送舱单的时限要求是一样的,即货物的完整、准确 的舱单数据必须在装船前 24 小时前通过电子方式发送给中国海关。

四、我的货物是 2018 年 6 月 1 日前装船,将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后到达中国,请问舱单怎么发送?

解答: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必须按照中国海关新舱单的要求将货物完整、准确的舱单数据 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如果必填的数据项缺失,海关将不予接收。

与海关此次调整前的舱单要求相比较,对进口至中国大陆的货物和经中国大陆港口国际中转的货物而言,客户将需要在船运指示中新增并提交具体的数据项信息

五、对进口到中国大陆的货物,请问马士基航运对船运指示(SI)截止时间是怎么要求的?

解答:对进口到中国大陆的货物而言,马士基航运通常要求在船舶预计抵达装货港前的四十小 时以前,客户需提交完整和准确的船运指示信息。

六、在船运指示( SI)中,客户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填写收、发货人的企业代码吗?

解答:中国海关已经颁布了明确、具体的企业代码填写格式。以下为我们列举的几个例子。请 您注意务必填写符号“+”。由于海关系统将空格自动识别为代码,请您确保您填写的代码不包 含任何空格。

1. 当收货人为中国大陆的企业时, 船运指示(SI)中的收货人代码需提供 USCI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中国海关要求的填制格式为: USCI+代码。

例如:USCI+91310000X072065389

2. 当发货人为丹麦企业时, 船运指示(SI)中需填写 CVR-NUMBER 或者 P-NUMBER。中国海关要求的填制格式分别为:CVR-NUMBER+代码; P-NUMBER+代码

例如 : CVR-NUMBER+22756214

3. 当收、发货人是自然人,船运指示(SI)中需填写该自然人的中国身份证号或者护照号,中国海关要求的填制格式分别为: ID+身份证号码; PASSPORT+护照号码

例如:ID+111111111111111111

4. 如收、发货人企业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未列在中国海关颁布的《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中, 船 运指示(SI)中需填写该企业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定企业注册代码。中国海关要求的填制 格式为:9999+注册代码

七、在船运指示(SI)中,客户需要按照什么格式填写 AEO 企业编码?

解答: 当客户填写 AEO 企业编码时,应按照中国海关要求的填制格式,即:国别代码+AEO 企 业编码。国别代码请参照中国海关颁布的《企业代码类型汇总表》。

例如:CN+1234567890 ;NZ+1234

八、在 A o/b Z 或者 A c/o Z 这两种情形中,请问客户应如何提供企业代码?

解答: 客户应提供物权方的企业代码。

例如:在 A o/b Z 情形中, 客户应提供 Z 企业的代码;在 A c/o Z 情形中,客户应提供 A 企业的 代码。

九、散货的舱单申报与之前有什么变化?

解答: 此次新舱单调整后,客户将需要在船运指示中新增数据项的信息,详见第四问题的解答。具体的船运指示(SI)截止时间请参照各出口国当地马士基航运的通知。